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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人都看了过来,七嘴八舌地说道:“可不是,巫大夫可要注意身体啊,别像上次那样把自己给累倒了。”

    巫箬脸上微赧,昨晚的确是没睡好,也不知怎么了,翻来覆去,腦海里全是他的那句话。

    自己大概也魔障了吧。

    微微一笑,谢了眾人的好意,正要讓下一位病人过来,便见一辆马车停在了医馆门口,一个脑袋从车帘后探出来,正是金晶。

    巫箬讓眾人稍等,走了出去,便见金晶双手合十,朝她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,“巫姐姐,真不好意思,明天和四娘她们的聚会我大概去不了,今天专程来告知你一声,你可千万别生气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遇到了急事?”瞧她这风风火火的样子。

    金晶点点头,神秘兮兮地凑到她耳边,“李太史讓我这几日寸步不离地跟着吳王殿下,免得又有人害他。”

    巫箬顿时有些不解,这李淳风又在打什么主意,金晶虽说戾气重,但总不能次次都让她放血吧?而且由他天天跟着吳王,不是更安全吗?

    “时辰快到了,我得马上趕去吳王府,巫姐姐,你幫我跟四娘她们解释一下,我们下次再约。”不等巫箬开口,金晶的马车再次绝尘而去。

    巫箬揉了揉额角,有些头疼地转身回了水月堂。

    马车上,金晶輕叹口气,她知道这么做有些不厚道,也知道巫箬大概不想让她趟这趟浑水,可俗话说的好,富貴险中求,这金家上下还有铺子里的掌柜伙计可都等着她发工钱呢。

    想到这儿,金晶振作了精神,吩咐小四儿继续加快速度,終于在巳时之前趕到了吴王府。一下马车,便见吴王带着一干侍衛正走出大门。

    “民女见过殿下。”金晶连忙行了一礼。

    李恪点点头,示意她和自己一起上了王府的马车,看得崔亭等侍衛一脸不解。这不是上次那胆子特别大的姑娘吗?

    “这些日子就辛苦姑娘陪本王东奔西跑了。”车厢里,铺了锦垫的座位被一个小几分为两半,李恪让金晶也坐了下来,随即说道。

    金晶正襟危坐,努力露出一个得体的笑容,“吴王殿下言重了,能幫上忙是民女的荣幸。”

    李恪看出她有些紧张,心想也是,让人家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和自己共乘一辆马车,谁都会不自在。说来,还都是那个李淳风出的馊主意,说什么太忙,怕照看不了他,所以要请这位八字硬的金家小姐来帮忙。

    自己堂堂七尺男儿,行伍出身,现在居然要让一个小姑娘来保护,说出去,大概会被笑掉大牙吧。

    心中轻叹口气,他不经意地又看了她一眼,不知为何,他总觉得她有些眼熟,可按理说,自己应该并没见过她才对。

    正想着,目光无意中和她对上,便见她微微一愣,但很快就换上了一个灿烂的笑容。

    李恪被她笑得有些闪神,这才察觉自己有些失礼了,也只好淡淡一笑,顺手拿起小几上的书以做掩饰。

    见他的注意力完全放在了书上,金晶这才松了口气,心里开始盘算,这几日该如何和这个冷面王爷搞好关系,若是能从他那儿得到一些生意自然是最好的,如果不行,多认识一些达官貴人也是不错。

    马车走了大半个时辰終于停了下来,金晶跟着吴王下了车,抬头一看,发现他们已经到了玄武门附近的屯营所,进出的士兵都穿着羽林軍的甲胄。

    羽林軍是皇家禁军,金晶心中窃喜,能在这里面任职的人大多都是皇亲国戚或者达官显贵,今日要是能认识一两个就好了。

    小丫头怀着美好的憧憬跟着李恪进了屯营大门,一路走来,只见士兵们一个个高大威武,气质不俗,不是在巡逻,就是在操练,果然不是那些城门兵能比的。可惜他们见了李恪都只是恭敬行礼,没一个上来说话的,这叫她怎么发展人脉。

    又走了一会儿,只听前面传来阵阵叫好声,金晶好奇地望过去,只见校场里两个人正在比武,周围重重围着好些士兵。

    吴王殿下似乎也来了兴趣,带着她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见过殿下!”众兵士见了他,顿时齐声行礼,声音之大差点没震破她的耳朵。

    李恪示意众人免礼,随即对着校场上其中一个比武的年轻男子微微一笑,“越将军在家陪了夫人这么久,终于肯回来看看了?”

    那人正是越翎,被他这么一说,脸上顿时有些泛红,“王爷就别笑话属下了。属下看您也许久没活动筋骨了,可愿意上来和属下切磋切磋?”

    李恪剑眉一挑,“本王还怕了你不成?”

    说罢,一挥手,示意崔亭将自己的配刀拿来,为了方便活动,顺手脱下了外袍扔在场下的架子上。

    金晶也不懂什么武艺,正想退出去,把位子让给别的士兵,不料余光却瞥到一方绢帕从那外袍的袖子里落了下来。

    第68章 阴阳师(十) “金小姐去过城外的乱葬……

    金晶自然下意识地走过去,帮他捡了起来。

    只见那絹帕已陈旧褪色,中心的地方绣着一团奇怪的东西,一看就知道绣工十分蹩脚,若换了别人,大概轻易猜不出绣的是啥,可金晶一看,心却猛地一跳,这又像鸡又像鸳鸯,或者该说什么都不像的图案,不正是她常绣的孔雀嗎?

    虽然从小家里的绣娘就告诉她,这孔雀图案太过复杂,不适合她这种初学者(心不灵手不巧的),但她就是莫名地喜欢,缠着人家一定要教她,没事的时候还常常装模作样地绣上几针,结果到现在,也不知绣坏了多少上好的手帕,可技艺却一直不见提高,害得小四儿那般胆小的人都敢公然嘲笑她。

    后来她得知自己的前世正是一只白孔雀后,也就明白了自己喜好的由来,本想暗中好好練練,绣一只活灵活现的孔雀烧给她娘,可金家这一摊子事又讓她实在没时间拿起绣针。

    现在突然看见这絹帕上的畸形孔雀,她着实吃了一惊。首先,这东西丑得简直跟她绣的一模一样,这实在不合情理,毕竟刺绣这种东西,每个人绣出来的都不一样,这天下虽大,也不可能找出和她绣工完全一样的人。可自己从未送过手帕给任何人啊?而且像吴王这样身份的人怎么会用绣工如此差的絹帕。

    真是见了鬼了。

    她正瞪着手帕犯嘀咕,那边厢,崔亭已经匆匆走了过来,见她拿着那方手帕,頓时出了身冷汗,那可是自家王爷的宝贝物件,从不讓人碰的,这下可惹祸了,赶忙说道:“姑娘,东西交给我就好了。”说着便伸过手来。

    金晶自然不好继续拿着,忙交还给他,看他这么緊张,擔心自己是不是犯了忌讳,便没话找话地想遮掩过去,“那个……我只是看它掉在地上了……你知道的,这昌州出产的绢帕最是纤薄,弄坏了就不好了,我才赶忙捡起来的,不是存心……”

    听了她的话,崔亭反倒有些讶异,“姑娘如何知道这是昌州产的绢帕?”

    看他没有露出不悦之色,金晶松了口气,忙道:“我小时候在昌州住过一段时间,家里的铺子就有卖这种绢帕,所以比较熟悉。”

    对了,那个时候自己好像就从铺子里拿了好多来练习刺绣吧,满屋子都是残次品,金玉林说过她好多次,可她就是故意花他的钱,气死他。

    一般有过相同经历或者去过相同地方的人,大多都能找到话聊,崔亭听她去过昌州,頓时起了谈兴,道:“原来如此,我和王爷当年也曾在昌州軍營呆过一年,不过在昌州城里的时间不多。”

    原以为王爷们都是娇生惯养的,想不到这吴王居然还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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